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安排
发布者:交通-团委
发布时间:2022-11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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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》(资管函〔2022〕16号)要求,结合实际,经研究,现对学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清查范围
学校占有、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。
二、清查原则
“统一领导、归口管理、分级负责、责任到人”。
三、 工作安排
(一)系部室自查
1.每件资产责任到人,检查使用人名下资产管理使用情况,重点在账实不符、权责不清等情况,盘盈资产及时入账,不存在未入账资产。重点核查资产人账物地是否相符、检查条码是否清晰(特别是单值10万以上仪器设备),档案材料是否完备;工作调动人员、离退休人员资产交接情况将作为资产抽查的重点项,请认真核实、督促落实。
2.购置大型、精密、贵重的仪器设备,或者大宗的一般设备、仪器、材料等要有论证报告和立项报告;大型仪器设备有安全防护措施,定期检测、校验、维修维护,有检测、校验、维修报告或记录;共享共用记录。
(二)学院抽查
学院将于11月25日(本周五)对系部室资产进行抽查,抽查资产人账物相符情况,固定资产标签粘贴情况。
(三)学校抽查核查
抽查部分使用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使用情况。
2022年11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