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团支部:
根据《关于在团员青年中开展“学党史、强信念、跟党走”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》安排和上级团组织有关要求,全院各团支部需于近期召开“学党史 强信念 跟党走”专题组织生活会,并开展团员教育评议,具体工作安排如下。
一、时间安排及参加范围
时间安排: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。
参加范围:学院全体共青团员(包含研究生团员、2021年新发展团员)。
二、组织形式
专题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,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同步开展。
三、主要环节及工作指引
(一)开展会前学习(12月9日前)
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,以团支部为单位,组织团员重点学习“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”“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”、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主要文件精神、团章、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(试行)》等。
(二)撰写发言材料(12月10日前)
团员要联系自己实际撰写心得体会,一般包括学习收获、自身不足、改进方向等方面的内容。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青年一以贯之的要求和希望,思考新时代的奋斗方向;对照先进党员事迹,思考担负的职责使命;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,查找自身不足,明确改进方向。
《团员发言材料模板及团支部发言材料汇总》见附件1。
(三)召开组织生活会(12月12日前)
由于团支部团员人数较多,建议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(可将一个或多个宿舍为划定为一个团小组),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。
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/3。具备条件的会场应悬挂团旗,也可以通过大屏幕显示团旗或会议背景(参考模板见附件2)。各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可邀请辅导员参与指导。
组织生活会应至少包含以下3个流程:
1.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党史学习,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精神情况,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;
2.支部所有团员依次发言,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,肯定成绩、指出不足,人数较多的团支部在此环节建议以团小组为单位开展。
3.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;
保留团籍的党员(我院不满28周岁的学生党员均为保留团籍的党员),已参加党内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,可不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;未参加的,应参加团内专题组织生活会。
(四)评价与结果运用(12月12日前)
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对支部所有团员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,支委会按照优秀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,研究提出支部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,报学院团委批准。
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%以内。触发《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》“负面清单”情形的,年度内不得评优。
四、工作要求及材料提交
1.团支部每年至少开展1次组织生活会是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中明确提出的要求,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亦是“学党史、强信念、跟党走”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,请各团支部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。团支书是第一责任人,团支部副书记(班长)和其他团支部委员要共同参与组织。
2.各团支部须在12月12日(周日)前组织召开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,并在智慧团建“党史学习教育-专题组织生活会”模块完成录入。
3.各位团支书(本支部的智慧团建管理员)须在12月12日前,登录智慧团建系统,进入团内激励-评议激励,根据团员教育评议结果,为所有团员选择评议结果(优秀,合格,基本合格,不合格),操作流程见附件3。注意评议结果为“优秀”的团员不能超过团员总数的30%,其余的团员一般定为合格,如团员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,选择结果时需上传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文件。
4.各团支部需在12月15日前(或专题组织生活会结束后3天内),参照附件1给出的格式,向学院团委提交支部全体团员的发言材料汇总,电子版以“xx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汇总”为标题命名,发送到邮箱:jtxytj@163.com
联系人:张老师 0533-2781706
7321com必赢团委
2021年12月7日
附件2:团支部“学党史 强信念 跟党走”专题组织生活会背景.ppt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