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学校下发了《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根据通知要求,现将今年申报工作中的注意事项汇总如下:
1.申报对象:申报对象为2018级、2019和2020级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,其中2018级本科学生、2019级专科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,但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。一名学生只能负责或参与一个项目,鼓励跨学院、跨专业、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。提醒,参加申报的学生请参加学院QQ交流群:765566318,群中会及时对立项项目申报工作进行通知。
2.不得再次申报与已结项及未结项的项目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。
3.项目的研究实施周期均为1年(自项目审批之日起)。中期检查在立项年度的11 月份进行,结项在次年的6 月份进行(具体另行通知)。
4.今年学院将根据学生申报的项目数以及学校国创、省创和校创的立项情况,设立部分学院院级立项项目,院级立项项目结项后由学院统一颁发结项证书。
5.时间安排:
(1)4月2日之前,项目负责人在老师的指导下撰写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》(附件 1),申报书的撰写可参考大创项目立项评审标准(附件 2),学院推报项目信息统计表(附件3),附件1和附件3填写完毕后,放到一个文件夹中,文件夹命名为:“项目名称-项目负责人”,打包发至邮箱:jtxycxcy@163.com。
(2)4月2日—9日,学院汇总后组织专家评审,评审后按照学校要求上报材料。
6.其他注意事项:
(1)申报过程中,注意申报内容填写规范,如出现因信息不准确、不规范、不完整影响项目正常审核,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。项目负责人所属学院与项目所推报学院必须一致。
(2)根据省教育厅要求,“大创计划”项目立项后,指导老师、项目负责人 及成员不得随意变更、增减。项目须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,按照计划实施,除不可抗拒因素,一般不予延期结项。
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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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3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