告2020届部分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同学书
按照《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和《BWIN必赢官网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》,普通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,未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或未达到毕业要求,或因处分未取得学位资格者,在弹性学制(2016级学生从入学时间算起弹性学制时间是6年)内可以按规定取得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。现对几种情况进行说明:
一、修完全部课程,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,可在弹性学习年限内回校补考、重修或者补做毕业设计、论文、答辩,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;如果达到学位授予资格,可以取得学位证书,证书日期为发证时间。
二、由于未修满学分或平均学分绩点不足70未获学士学位者,可在弹性学制内申请重新学习相关课程,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,可以按程序补授学士学位。
三、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未获学士学位者,可在弹性学制内提出补授学士学位的申请。对于工作满一年且表现较好、取得较大成绩者,经用人单位证明和学校审批,可以按程序补授学士学位(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《学位补授申请表》及准备相关材料,在第二年的5月底提交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)。
四、因课程(包括重修)不及格延迟毕业者,在弹性学制内每学期第一周到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311报名参加补考,或者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登录教务处网站按相关通知办理重修手续,实践类课程需要申请重做。
五、辅修专业(学位)不合格毕业生课程重修、选课需到辅修专业(学位)所在学院办理。
六、往届毕业生获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
毕业生在弹性学制内课程重修合格后,符合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者,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(一般每年召开2次,约在每年的12月和6月)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。毕业生需在每年的1月底和7月初与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联系领取证书事宜。
联系地址:教务处教学运行中心(鸿远楼西侧309)
联系电话:0533-2780393